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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報道電動車是現在最為便利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不僅危害自身,還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壓力。為從源頭上徹底消除報廢電動車上路行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9日上午,咸安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興源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停車場,現場監督銷毀依法扣留的700多臺電動車。
伴隨著工程機械的轟鳴聲,一臺臺報廢電動車被拍扁、砸爛。這些不符合上路行駛安全要求的電動車,在機器的一次次“發力”中變成一堆堆廢品。
在今年開展的“三類車”集中整治中,咸安交警累計扣押了2500多臺報廢車輛,分批在興源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進行了銷毀,從源頭上杜絕了報廢車輛重新流入社會。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安全性能、穩定性極低,發生事故的概率遠大于其他正常年檢車輛,上路行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咸安交警大隊民警蔣敦文介紹。下一步,咸安交警將對駕駛報廢車輛上道路行駛、涉牌涉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咸寧臺記者:衛東 通訊員:蔣敦文 編輯:方焱 責編:余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