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報導中,我們了解到“元聚貓”的公司背景,以及小程序內所售商品存在的宣傳問題。在本篇報導中,我們將對該平臺現推行推廣模式以及獎勵制度進行詳細解讀。
自購商品,寄售收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該平臺推廣資料介紹,消費者到商城購買指定商品,即可獲得兩張等值產品的平臺優享券購買資格,消費者可變為批發商,有優享券即可享有1折購賣指定商品的資格(例如產品價格500元,消費500元購買后可額外獲取兩張優享券,每張優享券可享有1折購買產品資格,也就是說消費500元再額外消費100元可獲得三件商品),消費600元后,可獲得三件商品,可選擇發貨自用,也可以“提一掛二”、“提二掛一”(掛二、掛一可以理解為兩件商品選擇寄售,一件商品選擇寄售)。
選擇“提一掛二”可獲得500x2x70%=700元收益(其中30%作為平臺服務費被扣除),消費者最終可獲得一盒產品以及100元收益,收益還需要30天周期釋放,釋放完成后提現還需扣除8%個人增值稅,但是平臺不會保證掛賣寄售一定成功,在活動周期結束后如果未完成交易,本人(委托人)可選擇取回等值商品,簡單來說平臺賣不了就要自己拿回家。如果用戶購買1000元商品甚至復購更多,按照此算法類推即可。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模式揭底,五級代理
據該平臺推廣資料介紹,參與用戶分享一個消費者購買商品,可獲得該商品價格5%的獎勵,同時“元聚貓”還設置了一星渠道商、二星渠道商、三星渠道商、四星渠道商、五星渠道商五個級別,達成不同星級需要對應的條件,達成后可獲得渠道商銷售額收益以及平臺銷售額收益。
一星渠道商:團隊累計銷售額達到150萬,直推3個有效用戶,即可升級為一星渠道商,升級后可享受0.8%的渠道商銷售額收益;
二星渠道商:團隊累計銷售額達到600萬,直推3個一星渠道商,即可升級為二星渠道商,升級后可享受1%的渠道商銷售額收益;
三星渠道商:團隊累計銷售額達到2000萬,直推3個二星渠道商,并且團隊內擁有200個有效用戶,即可升級為三星渠道商,升級后可享受1.3%的渠道商銷售額收益以及0.5%的平臺銷售額收益;
四星渠道商:團隊累計銷售額達到6000萬,直推3個三星渠道商,并且團隊內擁有300個有效用戶,即可升級為四星渠道商,升級后可享受1.5%的渠道商銷售額收益以及0.4%的平臺銷售額收益;
五星渠道商:團隊累計銷售額達到1億,直推3個四星渠道商,并且團隊內擁有500個有效用戶,即可升級為五星渠道商,升級后可享受1.8%的渠道商銷售額收益以及0.3%的平臺銷售額收益。
同時據該平臺推廣人員介紹,三星、四星、五星渠道商分享的消費者成為渠道商后,可享受20%的服務津貼獎勵,也就是平級獎。
(普通用戶消費滿3000元即可成為有效用戶,達標享受相應分紅,連續兩個月沒有達標不享受分紅)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不僅如此,“元聚貓”目前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還發行了招募計劃,計劃招募30個聯合創始人,99個合伙人,聯合創始人、合伙人門檻以及權益介紹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不難看出,聯合創始人與合伙人都享有集團公司上市價值不等的股票權益。這種股票贈送的行為屬于非法證券金融交易行為,股票的買賣都需要在正規的證券金融機構中進行,這種非法的證券交易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隨時都會遭受巨大損失。如今市面上,大部分打著股票、原始股、數字虛擬貨幣名號的投資項目,基本上都是傳銷詐騙份子慣用的套路。
關于代理模式制度,也具有很強的涉傳色彩。《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繳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該條例第七條將上述定義分解為如下三種類型:
第一,拉人頭,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門費,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團隊計酬,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文章最后再來提一下參與用戶通過“元聚貓”購買商品商品后參與平臺掛售所存在的風險。首先來說,正常的投資用戶來參與肯定是選擇“提一掛二”的方式,再說直白點,投資用戶要產品是沒用的,基本都是奔著盈利來的。舉例來說:用戶購買500元產品,再使用兩張一折優享券購買兩盒產品(共三盒),相當于用戶共花費600元,買了三盒產品,一盒拿到手,剩下兩盒平臺掛售,掛售成功的情況下,可獲得100元的凈收益,通過30天釋放,也就是每天3.3元,一個月以后可以掙到100元,這時候提現還要扣除8%個人增值稅(可以簡單理解為平臺提現手續費),畢竟平臺不對掛售做保障,也有賣不出去的情況,賣不出去的話,這些投資用戶拿這些產品干什么用呢?拿這些凝膠糖果用來抗腫瘤?提高免疫力嗎?這筆賬到底怎么算的,希望廣大用戶可以看清楚,縷明白!
至于以“成為全球領先的消費創業服務平臺”為目標的“元聚貓”今后如何發展?以及該平臺目前所售商品存在的虛假宣傳問題與現推行模式制度存在的相關問題是否會得到重視與整改?對此,俠X態度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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