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紐泰格:關于江蘇紐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核查意見-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江蘇紐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
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核查意見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
“華泰聯合證券
”或“保薦機構
”)作為
江蘇紐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紐泰格
”或“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并在創業板上市持續督導階段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
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2020年
1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
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2022年修訂)》等有
關規定,就紐泰格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
用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江蘇紐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
2022〕118號)同意注冊,紐泰格向社會
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A股)股票
20,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發行價
格為人民幣
20.2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
405,600,000.00元,減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85,925,693.28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
319,674,306.72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
2022
年
2月
17日全部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
)已進行驗資并出具了
《驗資報告》(天健驗〔
2022〕56號),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
專項賬戶中。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公開發行
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其擬使用募集資金投入的金額如下:
金額單位
:人民幣萬元
項目名稱總投資額
募集資金
投資額
江蘇邁爾汽車鋁鑄零部件新產品開發
13,153.34
13,153.34
1
生產項目
江蘇邁爾年加工
4,000萬套汽車零部件
生產項目
9,399.59
9,399.59
補充流動資金
3,000.00
3,000.00
合計
25,552.94
25,552.94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關于募集資金置換
預先投入的披露內容如下: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募集資金到位前,若因生產
經營或市場競爭等因素致使必須及時對上述全部或部分項目進行前期投入的,公
司擬通過自籌資金進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資金到位后,將以募集資金置換前期投
入資金。
”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情況及置換安排
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預先投
入募投項目。此外,在募集資金到賬前,公司以自有資金支付了部分發行費用。
1、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及置換安排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并實施部分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本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
項目的實際投資金額為
4,992.53萬元,本次擬進行置換
4,992.53萬元,具體情況
如下:
金額單位
:人民幣萬元
項目名稱總投資額
自籌資金實際投入
金額
占總投資的比
例(%)
擬置換金額
江蘇邁爾汽車鋁鑄零
部件新產品開發生產
項目
13,153.34
3,186.73
24.23
3,186.73
江蘇邁爾年加工
4,000
萬套汽車零部件生產
項目
9,399.59
1,805.80
19.21
1,805.80
補充流動資金
3,000.00
合計
25,552.94
4,992.53
19.54
4,992.53
2、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的情況及置換安排
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本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的發行費用
(不含增值
2
稅)為人民幣
398.73萬元,本次擬進行置換
398.7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
:人民幣萬元
發行費用
(不含增值
稅)
自籌資金實際投入金額占發行費用的比例
(%)擬置換金額
8,592.57
398.73
4.64
398.73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
)已對上述自籌資金預先投入金額出具了
《江蘇紐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鑒證報告》
(天
健審
[2022]181號)。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先期投入募
投項目
4,992.53萬元,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
398.73萬元,合計使用募集資
金
5,391.26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
四、履行的審議程序和相關意見
1、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2年
3月
4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議案》,經
董事會審議,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先期投入募
投項目
4,992.53萬元,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
398.73萬元,公司使用募集資
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共計
5,391.26萬元。
2、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2年
3月
4日召開的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議案》,本次
置換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
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內容及程序合法合規。全體
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先期投入募投項目
4,992.53萬元,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
398.73萬元,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
期投入募投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共計
5,391.26萬元。
3、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置換與發行申請文件中的內容一致,未與募集資金
3
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
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
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等相關規定。因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先期投入募投項目
4,992.53萬元,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
398.73萬
元,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共計
5,391.26萬元。
4、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意見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關于江蘇紐泰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鑒證報告》(天健審〔
2022〕181號),會計
師認為,紐泰格公司管理層編制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專項說明》
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深證上〔
2022〕14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紐泰格公司以
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
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發
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并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鑒證報告,
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
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
況,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且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
超過六個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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