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順網科技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資料圖)
杭州順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議案》,同意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含1.5億元)且不低于人民幣7,500萬元(含7,500萬元)的自有或自籌資金,采用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用于實施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順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于2022年5月5日披露的《杭州順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報告書》。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回購股份數量4,201,0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61%,最高成交價為14.5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9.63元/股,成交總金額48,025,760.74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購公司股份報告書》內容。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自實施回購股份計劃之日起,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7月13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